2016-07-04
近期发生骨折并有进一步骨折风险的骨质疏松症患者应该使用抗骨松药物。然而,我们还不知道在骨折愈合期内使用抗骨松药物是否安全性良好或者是否会对骨折愈合产生积极作用。在2013年,国际骨质疏松基金会工作组(IOF FWG)组建了一个专家小组,审核现有文献和使用RAND UCLA共识法(RUAM)投票确定骨折处理是否适合。
这项共识旨在帮助临床工作者通过判断骨折后和骨折愈合时恰当的骨质疏松药物使用来改善患者治疗,同时对未来临床前和临床研究进行建议。下文主要介绍了关于骨折后和骨折愈合时骨质疏松药物治疗的相关共识内容。
声明内容
骨折愈合目标
· 在处理骨折患者时,预防骨折延迟愈合是治疗的目标之一(推荐分数:9)。
· 吸烟和糖尿病是骨折愈合延迟的风险因素(推荐分数:7)。
· 此外,软组织损伤和血管疾病的程度也可能增加愈合并发症风险(推荐分数:8)。
· 应该尽早发现骨折愈合延迟风险增加的患者以便考虑干预,这一点非常重要(推荐分数:7)。
临床判断
· 在进行骨质疏松治疗时发生脆性骨折并不表明治疗无效。目前的抗骨质疏松药物能降低骨折的发生,而不是消除骨折。(推荐分数:9)
· 对于正在服用骨质疏松药物而又发生骨折的患者,不需要停止治疗,而是应重新评估和查找继发性骨质疏松的原因。(推荐分数:9)
· 正在治疗的而又发生骨折的患者,如果不服用抗骨质疏松药物,可能会发生更多骨折。(推荐分数:9)
· 正在治疗的而又发生骨折的患者依从性可能很差,依从性不佳应该考虑。(推荐分数:9)
骨骼愈合期骨质疏松症药物的使用
诸如双膦酸盐类抗骨吸收剂可能会延迟骨折愈合;然而这种风险非常低。(推荐分数:8)
促骨形成药物,例如可以改善成骨细胞骨形成的特立帕肽可能对骨折愈合产生有益作用。(推荐分数:8)
总之,专家组认为骨质疏松症药物不会对骨折愈合产生负面作用,而且在椎骨骨折和非椎骨骨折后尽快开始使用骨质疏松症药物也是安全性良好的。
其它特殊方面的声明
非典型股骨骨折
专家组认为:在发生非典型股骨骨折后应该停止双膦酸盐治疗。(推荐分数:8)
非典型股骨骨折的愈合可能很慢。专家组同意在发生非典型股骨骨折后应该考虑使用同化性制剂(例如特立帕肽)治疗以改善骨折愈合。(推荐分数:8)
成骨不全
双膦酸盐可能延迟截骨术愈合(推荐分数:8),但不会延迟成骨不全患者的骨折愈合。(推荐分数:8)
评分
专家组成员使用1-9分投票确定适合性,其中1分表示预期危害大大超过预期益处,9分表示预期益处大大超过预期危害。确定一致的7分或以上小组成员中位评分称作“适合”。
内容来源:SilvermanSL, et al. Fracture healing: a consensusreport from the International Osteoporosis Foundation Fracture Working Group. OsteoporosInt. 2016 Jul;27(7):2197-206. doi: 10.1007/s00198-016-3513-y.
编辑:陈静雅 审核:龚云
敬请关注:
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
和骨矿盐疾病学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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